投资环境
土地--园区规划建设用地4000亩实现“七通一平”。
供水--新打500米深水机井6眼,修建供水泵站一座,铺设上水管线10000延米,园区内实现了24小时供水。建设小型水库一座,高压供水站四座,铺设高压管网10000延迷,为园区农业生产及加工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和完备的灌溉设施。
供电--修建高压开闭站三座,安装变压器7台,为入驻企业提供了充足的电力资源。
道路--铺设园区规划主、次干路10公里,一期规划路网已经形成。
供热--开凿3000米深地热井一眼,建成地热站一座,铺设供热干管5000延米,为园区入驻企业实现集中供热和双水供应提供了条件和保证。
天然气--园区具有天然气供给条件,该区域气源为大港油田天然气,沿主要道路敷设燃气中压管,用管道向企业供给天然气。
电信--园区内电信网络实现数字化、宽带化、光纤化、并建设光纤全业务网。
排污--建设排污泵站一座,铺设下水管网10000米,保证了园区排水及污水处理。
休闲--园区建有迎宾文化科技广场30000平方米。乡村俱乐部,总占地面积1100亩,由现代马会、珍奇动物观赏园、垂钓中心、现代农庄采摘园、餐饮服务中心、湖区休闲渡假别墅群等组成。投资8000多万元,建有14000平方米集餐饮、会议、度假、娱乐、洗浴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
天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惠政策
一、在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注册经营纳税,期限在十年以上(含十年)生产型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三资企业
1、所得税,自盈利之日起,除享受国家“减二免三”的优惠政策,再连续三年给予企业交纳所得税区留部分50%的奖励。 2、注册资本61-200万美元的三资企业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一年内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3、注册资本201-500万美元的三资企业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连续二年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4、注册资本501-100万美元的三资企业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连续三年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5、注册资本1001-1999万美元的三资企业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连续四年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上述实缴增值税是指缴纳税金减去退税税金之剩余部分)
内资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自盈利之日起,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区留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企业,后三年50%奖励企业。 2、注册资本501-16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一年内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3、注册资本1601-40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连续二年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4、注册资本4001-80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连续三年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5、注册资本8001-150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自应缴增值税之日起,连续四年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区留部分的30%;
二、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和15000人民币以上的中、大型项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成片开发建园中园的项目,还可对企业实行更优惠的政策(即一企一议)。
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安置本区劳动力连续三年占企业员工总数60%以上的,另给予企业一年缴纳所得税区留部分30%的奖励。
四、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注册经营且经营期十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凡购地自建厂房的,除享受上述鼓励政策外,自应缴房产税之日起,连续三年全额奖励企业实缴房产税,对在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购地自建厂房出租招商的,自应缴房产税之日起,连续五年全额奖励实缴房产税。
五、对受让土地的企业,平均年纳税额每平方米达500元(即每亩纳税33.4万元)以上,满5年后,从第6年开始,按分成比例3年反还受让方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土地的企业平均年纳税额每平方米400-498元(即每亩年纳税26.6-33.2万元),满5年,从第6年开始,按 分成比例3年反还受让方一般土地出让金。
六、在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注册且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农业,服务业等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注册资本,安置本区劳动力达到上述生产型企业标准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奖励。
七、迁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并在本区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凡剩余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按新建企业对待。
八、在园区内注册,在园区外经营的商贸物流企业引进上述条件下的中介人,按园区规定给予优惠的纳税奖励和中介服务费。
投资程序
1.审批注册流程图
(1)外商独资企业
天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批准证书和注册登记相关文件,供您参考: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天津市外商项目核准申请书 5、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书的代理人签字) 6、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7、董事会成员名单 8、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12、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天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申领批准证书和注册登记相关文件,供您参考: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5、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合同及附件(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7、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8、董事会成员名单 9、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10、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方: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方:所在国家(地区)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1、资信证明 中方:企业审计报告 外方: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3、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外商投资企业交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5、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境内获取的利润再投资,需提交利润未汇出境外的证明。 12、环抱部门审批意见 13、企业场地落实证明货厂房租赁合同(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法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涉及照前行政许可的其他文件、证件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亿美元以上的允许类项目审批权限及程序 1、出审及名称查询: 2、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3.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4.合同、章程核准(办理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之后方可开展)(注:一般情况下,合同章程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编写)
|